向日 ムメイ @ april.#19 says to ACGN TaiwanJASRAC因壟斷著作權收益(2005年為99.3%)而備受批評。由於絶大部份的唱片公司會在合約上要求作曲家把著作權讓給唱片公司以交換作曲費,所以很多時候作曲家並不擁有他們自己作品的著作權。就曾有創作者從來沒有因自己的作品,從JASRAC得到任何著作權收益分帳,卻在使用自己的作品時,被JASRAC要求繳交著作權費用,否則採取法律行動。其他批評還有財政透明度不足、高層收入過高、濫收著作權費用等。at Wed, Nov 29, 2017 5:4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