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an Chen says to YSITD 《資通安全管理法》第21條中規定,除了維持原先沒有落實資通安全維護計畫,相關單位會被處罰10萬~100萬元外,對於資安事件知情不報者,更採取加重處罰的手段,罰鍰從原先的10萬~100萬元,提高到30萬~500萬元不等,並規定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