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 🇹🇼 | Telegram 尼有事嗎 says to OKTW NetworkNCC指出,依電信管理法第58條第3項規定,原獲配無線電頻率之電信事業擬與他電信事業共用該無線電頻率者,應檢具相關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本次遠傳及亞太共用無線電頻率之頻寬計有80MHz(3340MHz至3420MHz),兩家公司說明未來共用無線電頻率後,對於雙方用戶均無差別待遇共同使用網路,讓用戶擁有相同網路服務品質,並且建立消費爭議處理管道及終止或暫停服務之消費者權益保障措施,確保各自用戶資料不受他方知悉。at Tue, Mar 9, 2021 8:26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