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york507@tg says to YSITD 立法院多選3-4個,在院會內互選出 3-4 個人(同黨不超過1/3)擔任中選會委員;監察院也多選 1-2 個,互選 1-2 個擔任;行政院推 3-4 個人選(同黨不得超過1/3),經過立法院同意後,擔任中選會委員。所有委員再互推一個主任委員及一個副主任委員。